中国古代称谓大观
一、尊称
尊称,也叫敬称,是对谈话对方表示尊敬的称呼,表示尊称所用的词叫做敬辞.
按敬辞的词性分三种情况:
(一)是直接用表敬称的代词,一般是单音节词,常用的有“汝、尔、子、而、公、君”等,这些均可译作”您.
(二)是用名词来代替代词称呼对方,这种词都是双音节词,这种称呼又有三中形式:一般的尊称用“先生、吾子”等;也可用对方所在的处所或手下的人来代表对方,常用的有“足下、陛下、阁下、执事、左右”等;还有用官职身份尊称对方的,如“大王、大夫、将军、公子”等。这些名词也都可译为“您”,陛下是专称君主皇帝,可不译,官职身份的也可不译.
(三)是用形容词来称呼与对方有关的人物行为,这种词一般是双音节词,前一个为形容词,后一个为与人物有关的名词.常见的有:
尊:尊府、尊兄、尊驾、尊夫人;
贤:贤弟、贤妻
仁:仁兄、仁弟
贵:贵体(有问候意)、贵姓、贵庚;
高:高朋、高亲、高邻、高见;
大:大礼、大作、大驾。
这些词一般都不需要翻译.
这些敬辞随着社会的发展发生了变化,以上一二两种情况到现在基本不用了;而第三种普遍仍用,这些称呼既很尊重对方,又有亲切感,语言气氛也很和谐.
二、谦称
谦称,表示谦虚的自称.用来表示谦称的词叫做谦辞。可以分两种情况来认识和掌握。
一种是用某些名词来代替代词“我”。又可分以下四类:
一类是用自己的姓或名表示谦下.“苏子与客泛舟赤壁之下.”(《赤壁赋》)用姓;“季父愈闻汝丧之七日.”(《祭十二郎文》)用名。
二类是用“臣、仆、某、小人”自称,表示歉下。“仆以口语遇遭此祸。”(《报任安书》)“某自幼熟读兵书。”(《失街亭》)
三类是妇女往往用“妾、婢、奴、奴婢”等表示歉下。“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孔雀东南飞》)
四类是君主常用“寡人(寡得之人)、不毂(不善之人)、孤(孤独之人)”表示谦下。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孟子·梁惠王上》)
这些谦称都可译成”我”。
另一种是用某些词语称呼与自己有关的人物。这种词都是双音节合成词且前一个词修饰后一个词,从修饰词的词性来看,又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用形容词来修饰,以示谦下,常见的有:
愚:愚兄、愚弟(此二词都表示“我”)、愚见、愚意(这两个“愚”均可译为“我的”)。
敝:敝国、敝邑(“敝”相当于“我的”)。
贱:贱体、贱躯、贱息(在国君皇帝面前称自己的儿子)、贱内(称自己的妻子)。[“贱”相当于“我的”]
小:小女、小儿、小号。
微:微臣
卑:卑职.
二是用动词来修饰,以行为来表示谦下,常见的有:
窃:窃思、窃念、窃闻。(“窃”可译为私下私自)
伏:伏惟(趴在地上想.在下对上或晚辈对长辈陈述想法时用)、伏闻。(“伏闻圣朝以孝治天下。”《陈情表》)
三是用名词来修饰,以示谦下。在别人面前谦称自己的兄长用“家”,“家父、家君、家尊、家严”都可用于称自己的父亲;“家母、家慈”称自己的母亲;“家兄”是称自己的哥哥。在别人面前称呼比自己年纪小或辈分低的亲属用“舍”,“舍弟”就是自己的弟弟,“舍侄”就是自己的侄辈。“家”、“舍”都可译成“我的”。
这些谦称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了较大的变化。第一种情况基本不用了,第二种情况还有部分仍在用.
三、其它称谓
自称是在别人面前对自己的称呼。帝王自称“寡人”,老人自称“老朽”,年幼者在年长者面前自称“小弟”,和尚自称“贫道、贫僧”,一般人自称“鄙人”。谦称都属于自称.
他称是称呼别人。如称陪伴新娘的女子为“伴娘”,称贵族妇女为“仕女”,“夫人”在古代称诸侯的妻子,后来用来尊称一般人的妻子,称年老男子为“老丈”,称年轻男子为“郎君”。尊称都属于他称.
鄙称是用轻蔑的口吻称呼别人,如“竖子、小子、女流。”
专称是某些约定俗成的称谓。如称砍柴的为“樵夫”,称船夫为“舟子”,称国家的杰出人物为“国士”。
代称是借用别的称谓代替本来的称谓.如用“巾帼”代称女子,用“梨园”代称戏班,用“俳优”代称滑稽演员。代称属于修辞上的借代手法.
惯称是用约定俗成的习惯称谓称呼某人。如“老庄”是指老子(李耳)和庄子(庄周)及其学说,“郊寒岛瘦”是指孟郊和贾岛。
不同年龄人的称谓
人初生叫婴儿,不满周岁称襁褓。
2至3岁称孩提。
女孩7岁称髫年。男孩7岁称韶年。
10岁以下称黄口。
13岁至15岁称舞勺之年。
15岁至20岁称舞象之年。
女孩12岁称金钗之年。
女孩13岁称豆蔻年华。
女孩15岁称及笄之年。
16岁称碧玉年华;
20岁称桃李年华。
24岁称花信年华;女子出嫁称摽梅之年。
男子20岁称弱冠。
30岁称而立之年。
40岁称不惑之年。
50岁称知命之年。
60岁称花甲或耳顺之年。
70岁称古稀之年。
80岁称杖朝之年。
80至90岁称合?之年,耄耄之年。
100岁乐期颐。
另外,还有称童年为总角或垂髫,称青少年为束发,女子待嫁称待年或待字,称老年为皓首或白首,称长寿老人为黄发等等。
社交用语和交友称谓
初次见面说“久仰”;等候客人用“恭候”;
对方来信叫“惠书”;请人帮忙说“劳驾”;
托人办事用“拜托”;请人指点用“赐教”;
赞人见解用“高见”;求人原谅说“包涵”;
老人年龄问“高寿”;客人来到用“光临”;
与人分别用“告辞”;看望别人用“拜访”;
请人勿送用“留步”;麻烦别人说“打扰”;
求给方便说“借光”;请人指教说“请教”;
欢迎购买叫“光顾”;好久不见说“久违”;
中途先走用“失赔”;赠送作品用“斧正”。
亲友间礼貌称呼
父母同称高堂、椿萱、双亲、膝下。
父母单称家父、家严;家母、家慈。
父去世称:先父、先严、先考。
母去世称:先母、先慈、先妣。
兄弟姐妹称家兄、家弟、舍姐、舍妹。
兄弟代称昆仲、手足。
夫妻称伉俪、配偶、伴侣。
同辈去世称:亡兄、亡弟、亡妹、亡妻。
别人父母称:令尊、令堂。
虽人兄妹称:令兄、令妹。
虽人儿女称:令郎、令媛。
妻父称:丈人、岳父、泰山。
别人家庭称:府上、尊府。
自己家庭称:寒舍、舍下、草堂。
男女统称:男称须眉、女称巾帼。
夫妻五方去世称:丧偶。
老师称:恩师、夫子。
学生称:门生、受业。
学校称:寒窗、鸡窗。
同学称:同窗。
古代年龄称谓小集
襁褓:不满周岁。
孩提:两至三岁。
始龀、髫年:女孩七岁。
始龀、龆年:男孩八岁。
说明:根据生理状况,男孩八岁、女孩七岁换牙,脱去乳齿,长出恒牙,这时叫“龀”,“龆年”或“髫年”。
总角:幼年泛称。
垂髻之年:指儿童。(古代小孩头发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黄口:十岁以下。
幼学:十岁。(《礼记·曲礼上》:“人生十年曰幼,学。”因为古代文字无标点,人们就截取“幼学”二字作为十岁代称。)
金钗之年:女孩十二岁。
豆蔻年华:女子十三岁。
志学:十五岁。(《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及笄:女子十五岁。(《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碧玉年华、破瓜之年:女子十六岁。(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二八纪年,谓十六岁,多用于女子。)
弱冠:二十岁。(《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
桃李年华:女子二十岁。
花信年华:女子二十四岁。
而立:三十岁。
不惑:四十岁。
天命:五十岁。(《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知非之年:五十岁。(《淮南子·原道训》:“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说春秋卫国有个伯玉,不断反省自己,到五十岁时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错误,后世因而用“知非”代称五十岁。)
耳顺、花甲之年:六十岁。(我国自古以来用天干地支互相错综相合纪年,可组成六十对干支,因而称作“六十干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岁又称作“花甲之年”。)
古稀:七十岁。(杜甫《曲江二首》:“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耄耋:八十、九十岁。(《礼记·曲礼》:“八十九十曰耄。”人们根据这解释,把耄耋两字连用代称八、九十岁。)
期颐:百岁之人。(《礼记·曲礼》:“百年曰期颐。”意思是人生以百年为期,所以称百岁为“期颐之年。”元人陈浩解释说:“人寿以百年为期,故曰期;饮食起居动人无不待于养,故曰颐。”)
男女统称:男称须眉、女称巾帼。
夫妻五方去世称:丧偶。
老师称:恩师、夫子。
学生称:门生、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