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唐代的福建教育还不十分发达,但到了宋代却全面兴盛,这其中除了经济上的原因外,五代时期闽国学校制度的完善、发展在其中起到了良好的过渡作用。该文尝试性地探讨闽国官私学校制度的发展变化,请专家指正。[COLOR=#ffffff][BGCOLOR=rgb(255, 255, 255)][SIZE=14px]中国论文网 [/COLOR][/BGCOLOR][/SIZE]
[BGCOLOR=rgb(255, 255, 255)][SIZE=14px] [关键词]闽国官私学校制度发展 [/BGCOLOR][/SIZE][P][/P][P][BGCOLOR=rgb(255, 255, 255)][SIZE=14px] 五代时期的福建社会相对安定,闽国统治者也比较开明,采取了一系列保境安民、发展经济、重视文化教育的政策,其中有关文化教育的事迹,《恩赐琅�郡王德政碑》记载:“兴崇儒道,好尚文艺,振古风,郁更旧俗。岂须齐鲁之变,自成洙泗之乡,此得以称善教化矣。”“尝以学校之设,足为教化之源。乃令诱掖蒙童,兴行敬让。幼已佩于师训,长皆置于国库。俊造相望,廉秀特盛。”“酷好礼下士,唐公卿子弟多依以仕宦,又拓四门学以教闽中秀士。”[1]闽国统治者在教育方面主要做了以下三件事:在境内广设学校,拨出专门的经费供给师生膳食,号召人民从学童开始入学学习;在福州设立四门学,为经过一定教育的人提供深造之所;组织大批文人学士,开展一个寻访收集古籍的活动,闽王亲自参加这项工作,对找到的古籍均仔细抄写,装订成册。本文将详细介绍闽国官私学校制度的发展变化。 [/BGCOLOR][/SIZE]
1闽国中央官学的设置与变化
根据记载十国史实最详细的清代吴任臣《十国春秋・百官表》所载学官设置情况而言,南方各国中设有中央官学的有闽、后蜀、吴越、吴、南唐。而最早设立学校的就是闽国。《新唐书》卷190《王潮传》记载:“昭宗假潮福建等州团练使,俄迁观察使,乃作四门义学,还流亡,定赋敛,遣吏劝农,人皆安之” [2]。欧阳修《新五代史》卷86《王审知传》记载:“(王审知)虽起盗贼,而为人俭约,好礼下士,又建学四门,以教闽士之秀者” [3]。可见王审知所设立的四门学是在王潮的四门义学的基础上扩建而成的。福州的四门义学与四门学分别建于唐乾宁元年和梁武德元年。《三山志》卷8《庙学》记载:“乾宁元年,王鸿于州四门置义学,梁武德元年,忠懿置四门学以招徕四方之秀。”[4]
这里出现了一个问题,闽国的四门学与唐代的四门学是否一致呢?曾详细记载王闽政权建学的诸典籍及地方志中无一例外的只提到闽设四门学而无国子学的记载,《十国春秋・百官表》中所列闽之学官,国子祭酒外就只有四门博士,无其他学官。可见闽国的确只有四门学而无国子学,这与同时期其他几个国家国子监辖国子学或太学,监学合一的状况不同。闽国的四门学与唐代的四门学相比,性质已有很大的变化,可以说就是闽国的太学。
五代十国时期之所以出现这种中央官学逐渐单一化的趋势,根本原因在于门阀政治的结束。十国的创业君主多出身贫贱,其部下也多是草莽。有学者统计,南方九位创业君主中,出身盗贼者六,出身军人者二,出身仆隶者一[5]。他们不希望也不可能恢复原先的门阀政治,国子学失去了其存在的社会基础,因此就渐渐的与太学混同。五代十国时期中央官学多仅置一学,正是与当时社会上的这种巨大的变革相适应的。中央官学的单一化,意味着学生入学的等级资格限制已模糊,高等教育日渐下移,平民子弟也可进入国学,在这方面,闽国也不例外。入学门槛的降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历史的进步,对于推动日后教育的发展繁荣有着重要的意义。
此外,闽国地方官学在这个时期也有所恢复发展。方志中所大量记载的北宋兴学以前凡有旧学存在的南方州县,其学校有相当一部分是五代十国时期所兴建的。闽人陈洪济,“初令同安,继令晋江,皆兴学教士,为王氏循吏之冠”。地方官最主要的职责是劝课农桑,征督赋税,编造户籍,维持治安,兴学本不在其考课范围之内,但循吏们深受儒家思想影响,将兴学教士视为要物,客观上促进了地方学校的恢复发展[6]。
2闽国私学的种类
五代十国时期,私学在南方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而臻于极盛,私学发展的最高形态――书院教育于此时而开端,私学形式至此已经大体完备,从这一角度看来,十国私学既是对前代私学教育的总结,又是后代以书院教育为特征的私学教育的开始。十国私学就设学地理位置及办学形式而言分为五类:村学、家学、书院、山林讲学、寺院讲学,以下简述之。
第一,村学。私塾是私人讲学的一种,是个别知识分子设立的以获取束修自养的私立学校,是私学最基本的一种形式,其中既有普通文人所办的以童蒙教育为主的村学,又有名儒所办的以讲授儒家经典为主的大学性质的私塾,当然以村学最为普遍。闽国私塾的创建人员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以布衣处乡里,因乱世不愿出仕而宁愿隐居教学,如闽人伍德普“少积学,隐居教授,终身以渔钓为乐”[7]。“廉若,建州建宁人,与妻杨氏隐居县东,教授乡党,以行谊称” [8]。第二类是部分文人因仕途不得志或政治失意而退居乡村教学。第三类是南下避乱的中原人士,流寓南方后不求出仕而隐居以教授为业。
第二,家学或书院。家学教育从传授内容上看,除了传统的蒙学教育或儒家教育外,许多专业性很强的技艺或知识也往往靠教学得以传承;从传授方式上看,有父母授业子女,也有设馆家中,延师教授。而其中许多家塾随着规模日大,招生范围开始面向社会,于是变家塾为集教育与文化功能于一体的社会性书院。(下面提到的山林教学随着规模的扩大也日渐变为书院)。五代时期创建的书院,据黄任学者考证,有唐末熊秘建的建阳鳌峰书院和黄峭建的邵武和平书院,五代南唐员外郎余仁椿建的古田蓝田书院,此外同安县学,乃五代末县令陈洪济所建[9]。
第三,山林教学或寺院讲学。五代十国时期的山林讲学,从形式上看分为两种,一种是单个师徒的自由结合,再一种是地点与师生关系都比较固定的私人聚徒讲学。而山林同时又是寺院兴盛之地,《十国典制考》一书中《十国学校制度考》这一章节的作者李全德学者认为,有充分资料表明寺院中保存大量儒家经典,因此每一座禅院几乎就是一所佛学校。《十国春秋》卷99《闽僧文超传》记载:“僧文超,福建人,博通内外学,声闻朝野,太祖从子延彬时为泉刺史,以文超雅善诗,构院于开元寺,曰清吟,延之居焉,门弟子多贤者,无晦文章尤知名。”[10]《十国春秋》卷99《闽僧义存传》记载:“僧义存,泉州南安人,姓曾氏家世奉儒典……住闽四十余年,门下常千五百人,称之曰雪峰和尚。”[11]寺院的讲课是对外开放的,除了僧人,世俗之人也可以前往听讲,如《十国春秋》卷99《闽僧文炬传》记载,该僧出家前是县里的狱卒,“时时弃役往禅院听讲,吏不能禁。”[12]寺院教育儒佛并举,并行不悖,而且允许士人寄居寺院读书,因而是五代十国教育体制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3小结
五代十国时期,天下分裂,学校制度的建设完善与否完全取决于统治者的重视程度。闽国前期王潮、王审之兄弟统治时期政治安定,学校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为福建教育从唐代向宋代的过渡打下坚实的基础,五代时期闽国因先后奉后梁、后唐、后周为正朔,故没有自己开科取士,但从地方志中仍可以看出闽国出现了许多进士。如后梁时期有陈转、陈郑希闵、廖澄、李刃济、郑元弼等人,后唐时期有黄仁颖、陈保极、江文蔚、阮思道,后周时期有杨徽之、张霭[9]。笔者认为,任何一位研究宋代福建教育兴盛状况的学者都不应该忽略五代十国时期闽国的学校制度在其中所起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开闽忠懿王族谱.福建省图书馆藏书.
[2] (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190,王潮传,中华书局,1975.
[3] (宋)欧阳修.新五代史.卷86,王审知传,中华书局,1974.
[4] (宋)梁克家.三山志.卷8,庙学[M].福州:海风出版社,2000.
[5] 任爽.十国典制考[M].北京:中华书局,2004.
[6]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6,陈洪济传,中华书局.1983.
[7]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5,闽伍德普传.中华书局,1983.
[8]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7,闽廉若传.中华书局,1983.
[9] 黄任.福建宋代教育史话.福建省教育史志资料集第六辑.福建省教育史志编写办公室,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史志研究室编撰,1991.
[10]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9,闽僧文超传.中华书局,1983.
[11]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9,闽僧义存传.中华书局,1983.
[12]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9,闽僧文炬传,中华书局,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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