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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国荃天京“获资数千万”考析
    [P][P]原文地址:曾国荃天京“获资数千万”考析作者:渔樵耕读
    曾国荃天京“获资数千万”考析 [/P][P][摘要] 清末以来的一些史料笔记认为,曾国荃打下天京后“于此中获资数千万”;当代的一些史著也认为,太平天国的巨额财物被曾氏兄弟尤其是曾国荃私吞了。本文通过对该说法资料来源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天京城破时城内是否存在巨额财物和银两、克复天京乞病归里后曾国荃的经济状况和曾国荃所拥有的不动产情况进行考察后认为,所谓“忠襄于此中获资数千万” 是经不起推敲的小说家言。之所以会被信以为实,原因有三:一是曾国荃出手大方、喜好张扬的个性;二是打下天京惹的祸;三是曾国荃做不到如老兄曾国藩近乎刻薄式的清廉自守,人们对他的指正便有了合理的想像空间。[/P][P]    1864年7月太平天国的都城天京被湘军攻破,指挥破城之役的曾国荃虽也得到了清廷的奖赏,但同时也因太平天国财产的去向问题而陷入了理不断扯不清的是非漩涡之中。尤其是清末以来的一些史料笔记更是认为,曾国荃打下天京后“于此中获资数千万”;当代的一些史著也认为,太平天国的巨额财物被曾氏兄弟尤其是曾国荃私吞了。本文试图对此进行初步的考察和分析,以就教于各位方家。[/P][P] [/P][P]一、清末的史料笔记与当代史著对太平天国巨额财物被曾氏兄弟尤其是曾国荃私吞的认定[/P][P]     认定曾国荃私吞太平天国巨额财物的清末史料笔记,最具代表性的当属李伯元的《南亭笔记》:[/P][P]曾忠襄为文正公介弟,攻金陵既破,搜遗敌,入天王府。见殿上悬圆灯四,大于五石瓠。黑柱内撑如儿臂,而以红纱饰其外。某提督在旁诧曰:‘此元时宝物也!’盖以风磨铜鼓铸而成,后遂为忠襄所得……闻忠襄于此中,获资数千万。盖无论何处,皆窖藏所在也。除报效若干外,其馀悉辇于家。[/P][P]忠襄既破南京,于天王府获东珠一挂,大如指顶,圆若弹丸,数之得百余颗,诚稀世之宝也。忠襄配以背云之类,改作朝珠,每出熠耀有光,夺人之目。忠襄病笃,忽发哮喘之症,医者谓宜用珠粉。仓卒间,乃脱其一,碎而进之,闻者咸称可惜。又获一翡翠西瓜,大于栲栳,裂一缝,黑斑如子,红质如瓤,朗润鲜明,殆无其匹。识者曰:“此圆明园物也。”[1][/P][P]    作者在此言之凿凿地列举了曾国荃在天京掠获的稀世珍宝(包括元代的4个大顶灯、百余颗“东珠”和一个翡翠西瓜),并“闻忠襄于此中获资数千万”。其后徐凌霄、徐一士也有类似记载。[2][/P][P]不仅如此,当代的史著对此一说法也大多加以采信。兹略举数例:[/P][P]“至于曾国荃,时人估计其‘获资数千万’,‘除报效若干外,其馀悉辇于家’,以致‘老饕之名遍天下’。曾国荃自领军以来,‘每克一名城,奏一凯歌,必请假回家一次,颇以求田问舍自晦’。此次攻下天京,获赃尤巨。”[3][/P][P]    “他(指曾国荃——笔者注)本人不仅有部下来‘孝敬’,‘获资数千万’,‘悉辇于家’,而且席卷了太平天国的金库。”[4][/P][P]    “当然,发财最多的是曾国荃本人。”“最好的珍异物品便通过分统之手源源不断地送到曾国荃面前。曾国荃所以不肯认真禁止部下掳掠,就是为了坐地分赃,‘多多益善’。据当时人估计,曾国荃‘于此中获资数千万’,‘除报效若干外,其馀悉辇于家’。此后曾国荃在家大量抢购民田、树木,广起宅第,致使民怨沸腾,舆论大哗,‘老饕’之名满天下。”[5][/P][P]     以上说法,归纳起来就是一句话,即:太平天国的巨额财物被曾氏兄弟尤其是曾国荃私吞了。[/P][P]李伯元的说法本系小说家言,不足为据,前人多已论及(见下)。但由于众多史著据此加以采信,使得一般民众因此而更加深信不疑,似已成定谳。这就很有必要予以研究而探求其真相了。[/P][P] [/P][P]二、曾国荃侵吞太平天国巨额财物问题的历史考察[/P][P]要弄清曾国荃在攻克天京后是否“获资数千万”的问题,我们认为需要研究解决四个问题,即:资料来源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天京城破时城内是否存在巨额财物和银两;克复天京乞病归里后曾国荃的经济状况;曾国荃所拥有的不动产情况。[/P][P]    第一、所谓曾国荃侵吞太平天国巨额财物之事的记载,是否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P][P]曾国荃在天京“获资数千万”和掠获稀世珍宝之说,源于李伯元的《南亭笔记》。李伯元(1867—1906),名宝嘉,号南亭亭长,江苏武进人。秀才出身,清末著名小說家。有作品十余种,《官场现形记》、《文明小史》为其代表作。《南亭笔记》最初于民国8年(1919)7月由上海大东书局石印出版,系胡寄尘校訂。此书具有较强的可读性,但作为史料则多不可信,研究史料学的学者对其多持否定态度。如陈恭禄先生称:“《南亭笔记》暴露他(即李伯元——笔者注)的历史知识极端贫乏”,并剔出其书中误失三条;[6]冯尔康认为“其撰《南亭笔记》,带有作小说的态度写作,失实太多”,并将《南亭笔记》一书定为“史料失真的笔记的典型”,同样剔出其书中误失三则。[7]我们不否认《南亭笔记》有一定的史料价值,但因其“失实太多”,自然不可当作信史来采用,即使采用,也当予以考证和鉴别。[/P][P]    近几年来,笔者在参加整理、修订和编辑《曾国荃全集》、《清史工程文献丛刊·湘军》、《曾国藩全集》、《郭嵩焘全集》等湘军文献的过程中,曾特意留心过有关曾国荃的“老饕”问题。从目前所掌握的史料来看,《南亭笔记》所载曾国荃“获资数千万”令人心生疑窦:[/P][P]    疑问一:在我们所查阅的近百种晚清至民初的笔记史料中,李伯元之前的笔记均未发现有关曾国荃大量侵吞太平天国财物和金银之事的记载,李伯元《南亭笔记》系记此事的第一家,但并未交待所闻的出处。其后徐凌霄、徐一士的记载与李的记载基本一致,亦未交待出处由来,不能不让人怀疑二徐所记系对李所记的转述。而且《南亭笔记》是“闻忠襄于此中获资数千万”,这一个 “闻” 字就说明作者也没有确凿的证据和十分的把握,有道听途说之嫌。[/P][P]   疑问二:《南亭笔记》载“曾忠襄为文正公介弟,攻金陵既破,搜遗敌,入天王府”,亦即曾国荃在金陵城破之时,进入了天王府。事实是,曾国荃所部攻破金陵是在同治三年六月十六日(1864年7月19日),自六月十六日至十八日,湘军与太平军在城内激战,此时的曾国荃并未入城,有曾国荃本人当时的奏疏可查。[8]那么,“金陵既破”,曾国荃“入天王府”之事显然有失实之嫌。[/P][P]    疑问三:曾国荃的侄女、曾国藩的满女曾纪芬曾在《崇德老人八十自订年谱》中说:奉曾国藩之命,邵位西的女儿“拜欧阳太夫人为义母,暂居署中。其女以其逃难时衣中所藏珍珠一粒为贽。此珠旋以赠忠襄夫人。忠襄夫人尝有累金珠花一副,为部将某回乡后所献,号为珍贵。此外所藏器玩,无非玉瓶、如意之属,亦未见珍奇异常之物。”[9]《南亭笔记》所记与崇德老人在年谱中所述,两者之间的出入实有天壤之别,何者更具有可靠性,不待智者言而清浊自明。[/P][P]    疑问四:赵烈文在《能静居日记》中如实地记载了湘军入城后大肆搜括抢掠的行径,因此我们毫不怀疑赵氏秉笔直书的史德。但是,《能静居日记》中却没有关于曾国荃侵吞太平天国的巨额财物和获资多少的文字记载,反倒有几处为曾国荃说话。如:“涤帅邀至客座久谭,言及沅帅收城时事,帅云:‘本地人尚知感激,非若各营官统领猎取无厌,岂非完全美事。’余云:‘沅帅已实无所沾,但前后左右无一人对得住沅帅耳’”。[10]又云:“沅帅坐左右之人累之耳!其实,子女玉帛,无所与也。”[11]赵烈文于咸丰三年和同治元年、六年先后三入曾国藩幕,专司涉外文件草拟。同治二年,曾国荃特聘至金陵大营,为其草拟奏折,出谋划策。天京攻陷前后的情况,赵是耳闻目睹了的。如果曾国荃确有如《南亭笔记》所说之事,赵烈文在日记中就不可能说曾国荃“实无所沾”、“子女玉帛无所与也”这类明白无误、不留任何余地和悬念的话。《能静居日记》与《南亭笔记》所载事实完全相反,两者所记的可靠性与真实性,无须笔者饶舌。[/P][P]    既有以上四疑,《南亭笔记》所记曾国荃在天京“获资数千万”和掠获稀世珍宝之说就难以成为可信史料。既不可信,史家在未经认真鉴别的情况下就加以采信,而且在引用时将关键的一个“闻”字去掉,委实难以令人信服。且李伯元与曾国荃也不是同时代的人,所谓“时人估计”、“据当时人估计”,显与史实不符。[/P][P]    其实,对于这一问题,已经有史家注意到了。史林、迟云飞合著的《曾国藩大传》即曾指出:“历史学家大多认为曾氏兄弟将太平天国的财物私吞了,但并没有凭据。”惜乎言之不详,且称“这件事也算是一个无头案。”[12][/P][P]    至于部下的进献,我们不能排除。但必须要有事实根据,不能仅凭揣测和臆度来下结论。[/P][P] [/P][P]    第二、当湘军攻陷天京时,天京城内究竟有没有巨额财物亦即“贼赃”。[/P][P]    其时,人们多认为天京城内“金银如海,百货充盈”,是因为太平天国实行的是“圣库”制度,而天京作为天国的都城又长达10年之久,天下财赋之区江浙亦在太平天国的控制范围之内。曾国藩、曾国荃兄弟亦曾对此深信不疑,因此在破城之前,也考虑到了如何处理“贼赃”的问题:“城破之日,查封贼库,所得财物,多则进奉户部,少则留充军饷,酌济难民”。然“克复老巢而全无财货,实出微臣意计之外,亦为从来罕闻之事。”[13][/P][P][P]
        曾国藩在奏折中说的是不是实话呢?要搞清楚这一点,必须先对太平天国的圣库制度有所了解,因为这是朝廷内外传言南京城内“金银如海,百货充盈”的重要依据,也是曾国荃能否“于此中获资数千万”的基本前提。[/P][P]    太平天国从金田起义至最后覆亡,圣库制度一直存在。太平军占领南京后,陷落在天京城内的张继庚混入太平军内部,潜伏了几个月时间。他在写给江南大营统帅向荣的信中汇报过南京城内圣库的情况。在第一封信里,张继庚明确指出,太平军刚刚占领南京时,运了大批的银两藏在圣库,一共是1800余万两白银,几个月后,就只有800多万两了。可见圣库钱财挥霍的速度之快。因此张继庚催促向荣赶紧攻下天京。在张继庚给向荣的另一封信里禀报道:前九月时,伪圣库尚存800余万,现只存百万不足。这说明圣库在咸丰六年的天京事变前,即已严重匮乏。张继庚的报告也说明,即使太平天国圣库制度最盛之时,也没有数千万之资。[/P][P]     在太平天国后期,圣库已名存实亡。“昔年虽有圣库之名,实系洪秀全之私藏,并非伪都之公帑。”[14]亦即圣库已由“公帑”变成了“私藏”,且由洪秀全的嫡系掌管,而洪派以下人众,亦纷纷效法,于“一切杀妖取城所得金宝绸帛物等项”中,仅向“圣库”缴纳谷物牛羊等食物,而将银钱衣物等据为己有。忠王李秀成在被俘后亲笔写下的供词称:天京事变后,“国库无存银米”,他拿出自家的粮食,救济难民,部队没有给养,他只好又变卖家中女眷的首饰。同治二年苏州告急,李秀成欲离天京前往赴援,洪秀全及朝臣令其“助饷银十万”。 可知天京城破之前,其圣库已艰窘之至了。[/P][P]    出现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是这些掳获来的钱财,除用于浩繁的战争开支外,都被他们用来奢侈享乐。洪秀全本人在定都天京后,动用了上万军民拆毁大批民房,在原来两江总督衙署的基础上改建、扩建豪华的天王府。建成后的天王府“城周围十余里,城高数丈,内外两重,外曰太阳城,内曰金龙城”,“雕琢精巧,金碧辉煌”,“五彩缤纷,侈丽无比”。其他各王也在天京城内大修王府,相互攀比,尽情享乐。[/P][P]    另一方面,天京城先后被清军围困多年,城内军民日用消耗、购买武器粮饷、雇佣外国人等,在在均需大量钱财。特别是自同治元年湘军围城之后,至同治二年,连基本的粮食储备也成了问题。以至李秀成在湘军围困天京时,与合朝文武商议,苦劝各位王兄王弟“切勿存留银两”,而应“概行要买米粮”。[/P][P]再者,天京城破时,出逃的太平军也带走了大批金银财宝。李秀成在方山被人认出,为了脱身,表示“若能导我至湖州,原[愿]以三万金为寿[酬]”,且与随行的童仆“两臂金条脱皆满,又以一骑负箱箧,皆黄金珠玉宝贵之物,约值白金数十万两”。[15][/P][P]    由上可知,曾国藩在奏折中所说基本上是实话。当然,其时天京城内也不可能是“全无财货”,但并非如人们所想像的那样“金银如海,百货充盈”。既然如此,曾国荃又从何而“获资数千万”?[/P][P]第三、曾国荃乞病归里后的家庭经济状况。[/P][P]    如果“忠襄于此中获资数千万”的说法成立的话,那么数千万是一个什么概念呢?从三到九,皆可以称“数”。 我们可以取最小值“三”来做一个并不复杂的算术计算:嘉庆十九年,清朝户部库存银为一千二百四十万两,曾国荃之“获资”至少三倍之;道光三十年,库存八百馀万两,曾国荃之“获资”至少四倍之;咸丰三年,库存仅仅二十馀万两,曾国荃之“获资”至少一百五十倍之。由此看来,“数千万两”这一数字是当时大清帝国国库储备的数倍乃至数十百倍![/P][P]    果真如此,归里后的曾国荃应该是不愁花销的了,但向来直爽痛快、不吝钱财的“九帅”却多次在家信中表达了经济窘迫之状。同治九年(1870)十一月初二日《致伯兄》云:“弟向未留剩活钱而用度日繁,亦渐有涸竭之意。”十二月十六日《致伯兄》云:“住乡应酬亦大,明春有权住省城之意,借以省款客酒饭轿钱。”十二月十九日《谕纪泽纪鸿》云:“近又知,钱也者,不可须臾缺也。可缺非钱也,君子戒囗乎其所不钱,恐惧乎所不钱,一字不差。昔年浪用,自以为得意,今知其非也。”同治十年(1871)三月初十日《致伯兄》云:“弟住省,不甚见客,与人往来甚少,亦不赴酒席宴会。非惟可省精神,亦可省钱。”由于已无俸禄薪金,而家用又不可一日短缺,以至于想到封爵之俸金,曾国荃在同年四月初六日《致伯兄》的信中,有点老天真地问道:“伯俸[16]每年应有若干?可否在本籍具呈向司库领取?”[17]曾国荃在家信中一而再、再而三地向老兄甚至侄儿讲述经济拮据困窘之状,说的自应为实情,没有必要作秀。这段时间距其从南京归里仅仅过了7年,这中间还出任过近两年的湖北巡抚![/P][P]    手头拮据以致负债累累,是曾国荃后来再度出山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一期间,他曾在家信中多次提到这一点。光绪元年(1875)五月初七日《谕纪泽侄》云:“千辛万苦,乃得此处,虽撙节用之也,年可省出八千两完帐。”五月十三日《谕纪泽纪鸿》又云:“八年闲居……负欠如山海……”六月十五日《谕纪泽纪鸿侄》再云:“邓小山先生昔在此住六个月之久,亦为省钱与应酬起见,可见英雄所见自古相同。”六月二十五日《谕纪泽侄》再又云:“惟晓亭所欠之项,陆续要取偿,余所欠各处之项,自当相其缓急先后,次第以完之耳。”七月十七日《谕纪泽侄》还云:“余用度撙节,大约今年可剩万五千两完帐。借帐完帐,以无利之帐清有利之帐,以可久欠之帐完宜亟完之帐。如此周转,究系正办……”光绪二年(1876)六月初六日《复纪泽侄》云:“乞退不可太早,亦不能不想做官完帐,此中全丈有机缘,否则不敢冒昧率尔径行,且熟思定妥再详复信与侄也。”[18]这些家书所透露出来的信息是:曾国荃闲居八年,经济状况每况愈下,以致“负欠如山海”,出现了巨大的家庭财政“赤字”,需要“做官完帐”。当然,曾国荃撙节用度的意识也更加强烈和迫切。他在家书中如此高频率地提到其经济窘迫狼狈不堪之状,想必不是为了博得同情而故意说给别人听的,也不应该是为了掩盖洗脱所谓“获资数千万”的罪名而施的障眼法。曾国荃如果真从南京“获资数千万”,在短短的八年时间里,即使日掷千金,也不至于“负欠如山海”的,更不至于要靠“做官”来“完帐”。数千万的“数”即使是最小的三千万,八年时间用完,每年也是3 750 000万(如此,则日掷万余金),更何况还“负欠如山海”!无论如何,笔者是无法想像的。[/P][P]第四、曾国荃所修“大夫第”和购买田地是否可以作为其“获资数千万”的佐证?[/P][P]    在前引史著中,有论者谓“此后(据上下文意,笔者理解,是指打下天京之后)曾国荃在家大量抢购民田、树木,广起宅第,致使民怨沸腾,舆论大哗,‘老饕’之名满天下”,以此来佐证曾国荃“获资数千万”之说。曾国荃建宅、购地是实,但并非全部在攻克天京后所置。[/P][P]    据记载:咸丰九年(1859)曾国荃即开始在湘乡老家修建房屋,名为“大夫第”; 至最后全部竣工,前后共用了8年时间。大夫第由竹亭公祠、敦德堂、奖善堂三大部分组成,宅地总面积约13万多平方米,规模宏丽,“俨若城市”。[/P][P]    曾国荃家又有多少田亩呢?王闿运《湘军志》说其有田百顷,即一万亩,郭嵩焘驳斥说:“曾国荃亦无百顷田”。[19]曾国荃的长孙媳妇杏文则说:“忠襄身后,仅有田六千亩,长沙屋二所,湘乡屋一所。”[20]三人所说数目不一,按其亲疏和对曾家情况了解的程度来看,我们认为其长孙媳所说应该是最为准确的。[/P][P]    值得注意的是,三人所说的都是曾国荃的全部不动产,而不是打下天京回乡之后所置的不动产。有六千亩田和三处房产的曾国荃家当然称得上是一个富翁级的家庭了。但曾国荃所拥有的资产与他的官俸收入相比,并不为过。[/P][P]    曾国荃做过六年的湘军统领。根据湘军饷章,营官月饷50两,办公经费150两;统领自带一营,除本营月饷照发外,统带万人者,每月加饷银300两。曾国荃是统领,我们按照统带5万人的规模计算,其月收入为1700两,一年是21 400两,六年是122 400两。除担任过六年的湘军统领外,曾国荃后还担任过湖北巡抚(同治五年正月至六年十月)、河东河道总督(光绪元年)、山西巡抚(光绪二年八月至六年七月)、两广总督(光绪八年至九年七月)和两江总督(光绪十年至十六年)等职。清朝地方高官的年薪是很可观的,“督以两江为最,一年三十万”。[21]七年的两江总督,曾国荃的官俸就是210万。当然,这里还包括他全部的办公费。[/P][P]    曾国荃同治三年(1864)乞病归里时,也就是打下天京之后回家时,花了多少银子来买田建房呢?“倾所置田屋实不过银三万而已”[22],也就是说,此时曾国荃建房买田总共才花了三万两银子。为什么呢?前面说过,大夫第是咸丰九年开始动工兴建的,咸丰十一年(1861)正月即已举家迁入。到曾国荃同治三年(1864)回家时,大夫第已基本完工。当然此后可能还有所扩建。我们现在一时还难以准确估计建大夫第耗资的情况,但可以肯定的是,大夫第不是打下天京后才动工修建的,营建大夫第的资金只须曾国荃在湘军中最多三年的薪酬收入即可解决。其中,竹亭公祠是公产,所需费用由族内公摊。况且,身居高位,而家有宏大宅邸,这在晚清时代并不鲜见,即是清廉自守的官员亦多如此。[23]至于曾国荃侄女所说九叔“每克一名城、奏一凯捷,必请假回家一次,颇以求田问舍自晦,文正则向不肯置田宅”,[24]其中心意思和落脚点是说曾国荃乐于归隐田舍,以躲避官场之争。如果以此来说明曾国荃“贪婪本性由来已久”,则是对崇德老人此语的误判。[/P][P]    因此,论者谓“此后曾国荃在家大量抢购民田、树木,广起宅第”,[25]显然与事实不符。以曾国荃建房宅、购田地之事来佐证曾国荃“获资数千万”,无疑是有待商榷的。[/P][P]    总之,我们认为所谓“忠襄于此中获资数千万”实属无稽之谈和荒诞不经之词。其实这一点早就有人指出过。如《近代名人小传》:“然世谓其既克江宁,洪杨军中镃货尽为所有,此实诬蔑不经之词。”并举出了如下事实为佐证:“国荃官鄂抚,至即劾官文提用公款,时文势方烜赫,使己有贪行,安敢为此。其后文党佛尔国春劾国荃,亦不及是事,可知传说之诬。”[26]《半隐庐丛稿》亦曾指出:“曾忠襄公旣克江宁,大功告成,人犹有毁之者,谓其坐缚槛兽,且珍宝多入军中。其实,蹀血二年,险阻艰难备尝之矣。贼久无粮米、火药,罄其资以通外国奸民,并无有窖金。”[27]也难怪其兄曾国藩要为乃弟抱屈:“吾弟所获无几,而‘老饕’之名遍天下,亦太冤矣。”[28][/P][P] [/P][P]三、曾国荃被“获资数千万”的原因分析[/P][P]    既然曾国荃在南京“获资数千万”之说经不起推敲,为什么人们却不加思考,信以为实呢?[/P][P]    一是曾国荃其人出手大方、喜好张扬的个性。“挥金如土,杀人如麻”是对曾国荃这一个性的形象概括。有人记载:“公家居时,有朱瞑庵者流寓长沙,岁暮贫甚,榜诗于门曰:‘申椒零落菊英残,从古潇湘作客难。连日市门三尺雪,更无人记问袁安。’公闻之,叹曰:‘此我辈之责也。’急造访,赠钱十万”。[29]又有人记曰:“山西大荒,……起曾九帅国荃为山西巡抚。九帅先出家资十万,采买米粟,复多方设法赈救,所活无算,三晋人颇德之”。[30]这些事实说明曾国荃确实是一个出手大方的人。对于这一问题,曾国藩也指出过。同治三年五月十五日《致沅弟》云:“昔年于银钱取与之际不甚斟酌,朋辈之讥议菲薄,其根实在于此。”[31]
        二是打下天京惹的祸。对于天京城内“金银如海,百货充盈”传言,人们确信无疑。时至今日,还有新闻报道说,广东韶关始兴有个“曾氏银库”,系当年曾国荃掠夺来的太平天国财宝,有一部分就藏在了这里。既然传言天京城内如此富足,而曾氏兄弟却说“全无财货”,人们自然无法相信。在人们对传言确信不疑的情况下,如果打下天京的不是曾国荃而是另外一个湘军主帅,只怕同样会成为被人攻击的靶子。这些传说所产生的最为不利的后果是给人以永远攻击的最佳口实,而打下天京的曾国荃自然是被攻击的最佳主角。另一个不良后果是,给一些以个人爱憎、现实权利为取向的文人学士和政敌以渲染的极好素材,从而使这一“莫须有”有了存在的合理性和广泛的群众性。而一些史学工作者将传言认定为事实后,曾国荃“获资数千万”的罪名自然也就成立了。[/P][P]    三是曾国荃做不到如老兄曾国藩近乎刻薄式的清廉自守,人们对他的指正便有了合理的想像空间。[/P][P]曾国荃的长兄曾国藩是一个自奉甚俭、律己甚严的人。还是在京城做礼部侍郎时候,即发誓“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32]墨绖出山之时,他在写给湖南各州县公正绅耆的信中又再度发誓:“惟有‘不要钱’,‘不怕死’六字时时自矢,以质鬼神,以对君父,即藉以号召吾乡之豪杰”。[33]曾国藩说到即做到,不往家多寄钱。曾家经济困窘之时,老父亲也不向儿子开口。咸丰七年曾国藩回家听说之后,非常难受,后来在给曾国荃的信中即说,以前“令老父在家受尽窘迫,百计经营,至今以为深痛”。[34][/P][P]    但曾国荃没有做到也不可能做到如老兄一样清廉,对于那些合法的和半合法的“灰色收入”,曾国荃不会多让地收入其囊中,并且也不太忌讳。咸丰八年(1858)九月初六日《致仲兄》云:“此时减勇大半,所有饷项担子均轻也。惟数年应有之薪水杂款微有羡余,不得不携归,为家中应用之费,实愧对老亲与老兄平日之直节清名耳。祈兄宽看一层,勿哂责阿弟,是为至感……顺解二竿之数,皆库平原封也。又凑花边元洋约共三封,约有三百零两……”并嘱“请仲兄大人饬弟妇至腰里宅内,指点检拾妥惬。不必另呼雇工,恐其宣传于外,弟得贪名也。”[35]这次送回来的“羡余”是“数年应有之薪水杂款”,共银2300多两。在这里,曾国荃因为他无法做到老父老兄所要求的那样,因此而感到愧疚。[/P][P]    所谓“杂款”,可能是指某些合法的灰色收入,如“截旷”、“扣建”等。在晚清时代,将领们有多种合法的灰色收入。其一为截旷。军营规定的军饷,是足员足月的全额。但一年当中,军队常有兵员死亡、退伍或者被淘汰,以新兵补充。新旧兵员不可能当天衔接,这中间会有空缺。空缺时的饷银就节省下来,叫作“截旷”。此外,军营计饷,都按每月30天算。但农历小月只有29天,称小建,这省下的一天军饷扣下来,叫做扣建。按理,这两笔银子应该上缴,但实际上谁都没有缴。表面上看起来不多,但日积月累,为数自会不少。李鸿章带淮军几十年,截旷和扣建积累巨大。他把其中一部分银子存在直隶藩库中,作为自己的“小金库”,死后还存有800万两。“中兴功臣之富者,惟合肥李姓为最。”[36][/P][P]    从前面所引信中我们还可以看出来,这第一次曾国荃还是有点怕老父老兄责怪,也就是说此时曾国藩对老九的约束还是很严的。不过,曾国藩在咸丰七年回家知道了家庭的情况后,对曾国荃在这方面的要求比以前大大放松了。曾国藩在给老九的信中就说:“弟之取与,与塔、罗、杨、彭、二李诸公相仿,有其不及,无或过也,尽可如此办理,不必多疑”。[37]也就是说,曾国荃在金钱的取与方面,和塔齐布、罗泽南、杨岳斌、彭玉麟和李续宾、李续宜兄弟相比,并无二致,曾国荃为什么就不可以呢?在曾国荃看来,老兄原来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本就有点另类,这下对自己该得的够不上贪污腐败的那些收入也就可以悉数入其囊中,再也不用因担心老兄的批评而遮遮掩掩了。老九曾国荃也就用其所得替曾国藩担负起了“照顾家族”的责任。曾国藩曾说:“九舍弟手笔宽博,将我分内应做之事一概做完,渠得贪名,而偿我素愿,皆意想所不到”[38]。晚年他更说:“余兄弟姊妹各家,均有田宅之安,大抵皆九弟扶助之力”[39] 。 [/P][P]    既然曾国荃做不到如曾国藩一样清廉自守,在打下天京后,人们自可据此尽可能地展开想像的翅膀,并加以合理的逻辑推理,而“获资数千万”的指证也就顺利成章让人们得以深信不疑了。[/P][P]
        湘军攻克天京后大肆搜括抢掠的行径无可否认,曾国荃未及时制止,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曾国荃从中“获资数千万”则是没有根据的小说家言。秉承求真求实的原则,本是史家采信史料的前提,尤其是对于“失实太多”的笔记史料,更要进行认真的考证和鉴别,不能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而不辨真伪。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接近历史的真实,也才能更好地认识和评价历史。[/P][P]
    参考文献:[/P][P][1]以上所引两段材料,见李伯元《南亭笔记》卷八,山西古籍出版社、山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4月第1版,页174-176。[/P][P][2]徐凌霄、徐一士:《凌霄一士随笔》,《国闻周报》第10卷第8期。[/P][P][3]罗明、杨益茂主编《清代人物传稿》下编第十卷《曾国荃》,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1月第1版。[/P][P][4]易孟醇:《曾国藩传》,广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11月第1版,页223。[/P][P][5]朱东安:《曾国藩传》,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年4月第1版,页229。[/P][P][6]陈恭禄:《中国近代史资料概述》,中华书局,1982年8月第1版,页252。[/P][P][7]冯尔康:《清史史料学》,沈阳出版社,2006年4月第1版,页327。[/P][P][8]曾国荃:《官军克复金陵外城情形疏》,《曾国荃全集》第1册,岳麓书社,2006年11月第1版,页19-20。[/P][P][9]曾纪芬口述、瞿宣颖笔录:《崇德老人八十自订年谱》。[/P][P][10]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同治六年六月十七日。[/P][P][11]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同治六年七月二十日。[/P][P][12]史林、迟云飞:《曾国藩大传》,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页618。[/P][P][13]曾国藩:《洪秀全逆尸验明焚化洪福瑱下落尚待查明李秀成等已凌迟处死抄送供词汇送并粗筹善后事宜折》,《曾国藩全集·奏稿(七),岳麓书社,1991年。[/P][P][14]《曾国藩全集·奏稿(七)》,页4247。[/P][P][15]薛福成:《庸庵笔记》卷二“李秀成被擒”,光绪丁酉(1897)仲春,遗经楼刻本。[/P][P][16]克复天京后,曾国荃被朝廷赐封“一等威毅伯”,封爵实际上是没有俸禄的。[/P][P][17]此段所引各则见《曾国荃全集》第五册《家书》,岳麓书社,2006年11月第1版,页334、337-338、338、342、346。[/P][P][18]本段所引各则见《曾国荃全集》第五册《家书》,岳麓书社,2006年11月第1版,页408、410、420、426、430、447。[/P][P][19]郭振墉辑:《湘军志平议》。[/P][P][20]徐珂:《仲可笔记》“湘乡两曾之富”条,收录于《康居笔记汇函》。[/P][P][21]欧阳兆熊、金安清:《水窗春呓》卷下,中华书局,1984年3月第1版,页59。[/P][P][22]《近代名人小传》,转引自李春光纂《清代名人轶事辑览》第134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6月第1版。[/P][P][23]如曾国藩在湘乡荷叶塘建有富厚堂,左宗棠在长沙城内的私宅有一百多间、长达两百米左右,彭玉麟也有房产三处(衡阳两处,杭州西湖一处),郭嵩焘在长沙亦有三处房产。[/P][P][24]《湘乡曾氏文献》第10册第6409页。[/P][P][25]朱东安:《曾国藩传》,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年4月第1版,页229。[/P][P][26]《近代名人小传》,转引自李春光纂《清代名人轶事辑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6月第1版,页1341。[/P][P][27]朱孔彰:《半隐庐丛稿》卷三“曾文正公慰忠襄公诗”条,民国丙子夏,华西联合大学活字版。[/P][P][28]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同治六年七月二十日。[/P][P][29]姚永朴:《旧闻随笔》卷二“曾忠襄公”条,台湾文海出版社。[/P][P][30]欧阳昱:《见闻琐录》后集卷一“山西赈事”条,百隋砖藏版,1925年。[/P][P][31]《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岳麓书社,页833。[/P][P][32]曾国藩:《致澄弟温弟沅弟季弟》(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曾国藩全集·家书(一)》,岳麓书社,1985年10月第1版,页183。[/P][P][33]《曾国藩全集·书信(二)》,岳麓书社,页104。[/P][P][34]曾国藩:《致沅弟》(咸丰八年五月初五日),《曾国藩全集·家书(一)》,岳麓书社,1985年10月第1版,页388。[/P][P][35]《曾国荃全集》第五册《家书》,岳麓书社,2006年11月第1版,页86。[/P][P][36]欧阳昱:《见闻琐录》后集卷二“中兴功臣之家”条,百隋砖藏版,1925年。[/P][P][37]曾国藩:《致沅弟》(咸丰八年五月初五日),《曾国藩全集·家书(一)》,岳麓书社,1985年10月第1版,页388。[/P][P][38]赵烈文:《能静居士日记》。[/P][P][39]姚永朴:《旧闻随笔》卷二“曾忠襄公”条,台湾文海出版社。[/P][P](本文已在《文史博览(理论版)》2010年第12期发表,系与梁小进先生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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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贴最后由曾昭演在2011-12-6 10:35:34编辑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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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旨:研究曾氏历史  弘扬宗圣公思想  团结曾氏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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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看[EM41]
        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茅渊酒厂集团商务合作:400-888-0899 手机微信同步13885296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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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州房系宗聖七十六代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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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2005-10-01
            谢谢三叔公,这些应该由我秘书做的,可是我请不来,自己电脑技术有差,失礼了
            弘扬宗圣公大学之道,孝儒之道,团结所有曾家弟兄.广东高要人,在佛山工作.
            新浪博客紫云小鱼 http://blog.sina.com.cn/u/237997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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