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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补充;5、进一步证实了揭西五经富曾氏族谱所记载的“生于1377年的四世祖待公,是启溪公的长子”是错误的。二世祖天秩公约生于1234年,是南宋景定元年(公元1260年)庚申科进士,启溪公是天秩公的次子,假如按天秩公25岁生启溪公,则启溪公约生于1259年前后,那么启溪公生1377年出生的待公时已110多岁,这不是很荒谬吗?。据有关老谱资料记载:启溪公生乐叟公,乐叟公生灏公。如按118年计算,是四代人的时间,即在灏公和待公之间可能还有一代人,但无资料记载,这里暂且忽略,当作待公与行公的父亲就是灏公(则平均每代人37年,是长了点时间,也不是绝对不可能)。因此,待公是启溪公的曾孙或玄孙,而绝不是儿子,待公是六世祖或七世祖,而绝不是四世祖。中间漏掉了四世祖乐叟公、五世祖灏公,或许还再漏掉了一代□□公,但无资料记载。漏掉了的这几代人就住在金沙乡隔子社下,位于今新布镇南山村北方车子上启海裔十三世国鼎公和启沧裔十六世方伯公合建的曾氏祖堂的西北边、石扇溪流两岸一带地方,启溪公的儿孙在此约摸居住了100年,迨至待公和行公兄弟俩这一代人才由此地分徙揭西县五经富和平远县东石锡树下。这是揭西县五经富和平远县东石曾氏族谱所忽略了的大事件。[/P][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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