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各地曾氏宗亲组织要求,曾氏宗亲联合总会(下简称“总会”)谱牒组经海南族谱专项会议决定,拟出各地曾氏新修族谱的《凡例》样本,以便各地重修族谱有相对统一的规范。声明:总会谱牒组所定之《凡例》以及《范本》只是建议和推荐使用,不强制要求。目的是便于将来总会联谱有序操作,且有统一性,不致各地新修族谱(主要针对在修和准备重修部分,近年已修好族谱的除外)各出不同版本、例规,怡笑方家。近来看到有的地方新修族谱象《人名录》,生、卒、配、居、葬、子女、职衔、学位等记载不明。容易遗失家族宝贵资料,请参与修家史的各地宗贤慎之!谨具本《凡例》。
一、开派、自明奉旨世袭以來,重修族谱均以宗圣为一派祖。凡运算元孙若干派数,均从宗圣曾子计起起,宗圣公以上,溯至封鄫之曲烈,计五十八代,另载于前,称《谱源》。玆敬格守,不敢有易,以便数典。(注:以“鄫”姓曲烈祖计算称“代”;以“曾”姓授姓祖巫公计算称“世”,地方支房开基祖称“某公几世”)。
二、像图、是子孙后世对先祖的观感、形象,历代谱、庙、祠均有像,图品行卓绝、声震古今的先祖,方令子孙后世孝思,见图则起敬而学习先祖优良传统。旧谱图像多为木刻,图质差,可保留数幅精良者,再添加现代高质摄影图,主要是家族庙(祠堂)、林(墓)、重大活动、名人题词等富有代表性的照片作为族谱图像,并文字说明图像内容。
三、联谱、宗圣后裔,谱联东南两大宗,是为联谱。十五代关內侯据,由山东迁吉阳。传至御史大夫庆,生二子,長伟、次骈。明嘉靖年间诏嫡守墓。次支駢后质粹,因長推让,归嘉祥,明清两朝封世袭翰博,为东宗房。长支伟后,知州芝,徙宁乡,即前请翰博房祖,为南宗。旧谱世系规定详尽记录此两房世系五服图,今可用世系简谱(直系吊线)简略交代。
四、世系、曾氏修谱早于八代炜公,后历代均注重重修族谱。旧例规定“宗圣老谱,尽在南宗,其余各有房谱,以此绳昌之。合则收,否则去”。即以南宗历代族谱作档案为准绳,自明代东南两宗共识而成立“曾氏族谱总局”(旧址在湖南宁乡县麻田乡),在明、清、民三朝重修曾氏各地族裔族谱。今重修族谱,世系部分原则上按总局出版《武城曾氏重修族谱》为范本、骨架。如遇支房世系记载与之不符或房与房之间不符,则由同支各大房代表、专家共同考证、研究决定如何修正定案。如最终未能共识,则此房世系归入《待考篇》,并记述不同记载和本次考证经过,以供后世续考。
五、派语、清代圣裔排行:宏、闻、贞、尚、衍,兴、毓、传、纪、广,昭、宪、庆、繁、祥,令、德、维、垂、佑,钦、绍、念、显、扬。以之命名,故谓之名派。各房先人所定字句为即房派。使用统一名派,一闻其名,就知其为几代。孔、孟二氏六十一代用“宏”字(颜回后裔因与孔家有表亲关系需避讳孔家,弃用此套派语,实际使用是另赐派语。现有派语除了孔、曾、孟三氏圣裔使用外,还有几个贤裔使用)。曾氏自宗圣公六十三代用之。民国后续派语:建、道、敦、安、定、懋、修、肇、彝、常、裕、文、焕、景、瑞,永、锡、世、绪、昌。注:以上派语为总会建议、推荐使用。八十七派“扬”字后有直接上接民国派语,也有其他原定派语(例如南宗总局印在《武城曾氏重修族谱》上的“鼎--声十字等),各地族人酌情商讨后公布,但需在族谱上加以说明,让后世使用时明确自己派数。或由将来权威机构定案(暂免于争拗致影响团结)。
六、规例、历代谱图款式,沿袭继承为主,每代重修,力求完善、增补为要,记载尽量详尽,原则上便于族人查看。结盤公谱称:“十代以上本汉,二十、三十本唐与吳,四十、五十本元。而其式亦如巽申公,法欧阳子而图(五服图)。族衍海內,均曰武城曾氏,昭祖籍也。中封处,注家某县,衍某处,易查徙也”。有而不獲,称“俟详”。闻而不确,称“查详”。知而從略,称“未详”。例议难收,称“不詳”。以示区别。房系接上,注明“上接某公房系”以及页码;其人无后,志以“○ 乙”;间有缺略,志以空白。 配氏旁注而不大书。妻书“配某地某氏某名”;续娶书“继娶某地某氏某名”;而夫丧(或离异)再嫁者,有子、女只书“某氏”不书某地某名,无子、女不书,习惯以“例不详”三字以识之。 子、女数若干,要由夫算。书生几子某名、生几女某名。女已出嫁者,名下书“适某地某名”,不书外孙。 抚子(或“嗣子”,自小抚养称“抚”,既长承祧称“嗣”)按族规是从本姓姪辈中选,可一子承多房宗祧。于其生父下,生子女行,外加一圈,书“以某嗣某某为后”。继父下书“抚子名某”,又加一圈,书“系抚入某某几子”。凡隨母嫁入的继子、女;抚异姓子、女;女婿改曾姓入赘,例载“异姓”,故只书名不书原姓(例如:“抚异姓子某名”);出抚、入赘他姓已改姓者不得入谱,只于其生父下子女栏加“○出抚或入赘他姓“。修史者应严格区分,且据实直书,不得徇私。
生卒年月日,清代以及以前用年号,括弧加注公元年;民国起直接使用公元年。祖坟,墓存书“葬某地某向(例如:葬嘉祥南武山,向南)”,合葬书“合葬某地某向”;墓不存不书。 职衔,任职县(团)正职或以上职衔入谱记载,在谱中名字后书“任某职”(例如“任吉水县县长”)。学位,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入谱记载,在谱中名字后书“某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硕士、博士,以及中级以上职称。职务、职称上谱界线在修支谱时酌情处理,但需要同谱一致)。有对社会、家族有特殊贡献者、德行昭著的宗贤,可另立《传记》。
七、谱名建议继承历代(明、清、民三朝)曾氏族谱总局沿用的《武城曾氏重修族谱》谱名,封面谱名大字,侧小字加注“某地、某房系”,最下部书某年某月重修。
八、在原《武城曾氏重修族谱》基础上增补《目录》、每房系前加《吊线图》、统一族谱页码、“五服图”中“上接某公房系”后面加上“第几页”。旧谱伦音(红色龙纹方框)可选出对阖族有意义者保留数幅,其余精选一部分内容,免去外框,以节省篇幅。撰写新序文;将旧序、艺文等分标点、适当注解;选刊诏、赞、诗、联、传记等。各地主要大房系开基祖可撰写简史,并介绍其所繁衍分支情况(限定篇幅)。最后部分可添加《后记》,记述本次重修族谱过程、意义和表彰有功之人,添加《芳名录》褒奖对本次重修族谱热心捐资的宗贤。新修谱牒宜分卷分篇,如版幅太大,建议分册成套。
曾氏宗亲联合总会谱牒组
2009年1月
敬请各地曾氏族谱专家提出《凡例》修改意见,利于汇总谱时参考定版。敬谢! |